北京刑事律师咨询,伪造,变造股票,公司,企业债券罪立案量刑标准
伪造,变造股票,公司,企业债券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:
1、伪造股票,公司、企业债券;
2、变造股票,公司、企业债券;
3、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;
4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。
伪造,变造股票,公司,企业债券罪立案量刑标准
立案标准:伪造、变造股票或者公司、企业债券,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
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
量刑幅度:数额巨大的
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
法律依据:
北京刑事律师咨询,伪造,变造股票,公司,企业债券罪立案量刑标准,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(公通字〔2010〕23号)第三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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